一、前期准备
申办方与科室及机构接洽,初步评估项目情况。
二、机构形式审查
1.申办方下载填写立项申请表,登陆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CTIMS,注册新项目并上传立项审查资料。
2.机构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形式审查意见,资料返回申请人完善期间不计入审查工作日。
3.形式审查通过后系统进入主要研究者审查及科主任审查。
4.递交一套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的立项审查材料。
三、立项审查
1.系统和纸质立项资料均完善后机构召开立项会进行立项审查,出具立项审查意见。
2.立项审查通过后系统先进入机构办主任审查。
3.所有审查通过后项目进行伦理初始审查。
四、伦理初始审查
1.申请人登录CTIMS系统进行伦理初始审查资料提交。
2.进行伦理初始审查,出具伦理初始审查意见。资料返回修改/补充期间不计入审查工作日。
3.伦理初始审查通过后通知并安排项目上会。
五、伦理会议审查
1.伦理秘书告知答辩时间。
2.PI或项目研究者进行上会答辩。
六、伦理批件或意见函
1.出具伦理批件或意见函。
2.伦理会一周后领取批件或意见函。
机构办公室电话:029-85324094 伦理办公室电话:029-85323473